
(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乔芮)10月24日,某眼科医院打造“亚朵病房”被起诉一事,在社交平台上引发热议。该医院因涉嫌侵犯商标权被亚朵酒店集团起诉,法院民事判决认定医院构成侵权,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。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查询该院微信公众号发现,该院于10月16日发布了公开说明。

涉事医院在官方公众号发布公开说明
10月25日,医法汇创始人张勇律师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,“亚朵”品牌具有较高知名度,消费者看到“亚朵病房”时,很容易产生该服务与亚朵酒店存在投资或合作关系的误解。尽管医院与酒店分属不同行业,但“病房服务”与“住宿服务”在功能和用途上存在高度相似性,医院直接使用“亚朵”品牌,实质上是借用了酒店行业的服务标准。
“这种关联关系的混淆,还会损害商标的功能,如果病房服务不佳,会对亚朵酒店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。”张勇说。
类似的,若医疗机构使用“五星级病房”等宣传用语,同样涉嫌违反《广告法》和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。张勇表示,“‘星级’是旅游部门对酒店评定的特定等级,医疗机构直接套用这一称谓,既缺乏评定标准,又可能使消费者产生不合理的服务预期。要是实际服务无法达到五星级酒店的标准,就构成了虚假宣传,不仅可能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查处,更可能引发医疗纠纷。”
对于医疗机构如何有效规避此类法律风险,张勇提出了三点具体建议。第一,进行严格的品牌前置审查。在推出任何新服务名称前,必须进行充分的商标检索,确保新名称不会与已有知名品牌构成冲突。第二,打造原创服务品牌。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注册属于自己的服务商标,将特色病房的名称、标识等元素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。第三,规范宣传用语。避免使用来自其他行业且有明确官方评定标准的词语,宣传内容应当真实、准确,与实际情况相符。
“本案为医疗机构探索优质服务升级提供了重要启示。”张勇表示,“医疗机构完全可以在不侵权的前提下,通过学习优秀的服务理念来提升自身水平。关键是要把握‘学其神而非仿其形’的原则,将先进的服务理念与医疗行业的专业特性相结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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